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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四章 忙碌的一夜

知府左鉴是个圆滚滚的中年人,与他雷厉风行的行事作风极为不符,柳新的脑海中,他的形象是一个眼神深邃,富有沉浮的资深官宦。

而左鉴左大人的眯眯眼,以及憨厚的神态,第一眼见到就会让人失去提防之心。

一顿酒宴,左鉴完全没有提及任何关于陈念吉案子的事情,倒是不断地夸柳新年轻俊才。

因为陈念吉本就是锦衣卫之人,柳新又是南镇抚司的千户,捉拿陈念吉回帝都述职成了他最新的任务。

至于汉中府这里锦衣卫出现的空缺,自罗孚先死后就已经有消息送至陕西省西安府,估计这两日就会有接替者到任。

不过这不归柳新管,吃了一顿恭维的酒宴,柳新也乐得不用和人打机锋,但隐隐却对这位左鉴左大人更加忌惮。

就算背后的谋划不是左鉴,但能够完美执行这种谋划的人,肯定不是一般人,但他表现出来的又太没有攻击性,简直是扮猪吃老虎。

好在明日就要离开汉中府,这里的情况早就通过驿站急递回帝都,估计不出三日,代同知就会收到消息了。

这次拿下了秦国公的义子,还不知道朝堂会不会引发动荡。

事情异常的顺利,让整个南镇抚司团队里的人也都松了口气,原以为汉中这里要出大事,结果风气浪未掀,就被压了下去,因此驿站中诸人也都在放松,喝酒吃菜闲聊。

柳新回来后就自顾自地到了房间,想了想,把左鉴列入了自己的重点地方对象中,他越想越觉得左鉴此人深不可测!

而此时的知府衙门,左鉴端坐在自己的值房内,书写着公文,面色严肃,眯眯眼努力睁开,露出了里面的精芒。

他正在布置汉中附近诸县的调查事宜,他的任务是在悄无声息间,掌控整个汉中府。

汉中府人丁超过八十万,是少有的上等府的,且地脉广袤,水土丰沃,又没有什么水涝灾害,可以说是陕西省一等一的良地。

当他核算完最后一笔账目,写完最后一份文书,已经到了深夜。

左鉴起身缓步走向窗边,看着天际点点星辰,喃喃自语:

“朗朗青天,重见天日。王爷,您答应我的可一定要做到啊,振兴我左家!”

猛龙山遗址

自从被班崴率军扫荡过猛龙山后,这里的山匪要么被杀,要么逃窜到其他地方,一时间山匪势头再也无法凝聚,成了一群散兵游勇,落在各处,等待他们的将是被各县衙捉拿得到命运。

而就在今日一早,突然有个少年带着一群人杀入了某个县衙,救出了里面被关押的许多山匪,然后辗转数地,又将许多山匪救了出来。

到了夜里,大家伙重聚猛龙山,竟也有两三百人的规模了。

那少年一身麻布衣,头发乱糟糟的,嘴里含着一根狗尾巴草,口中还在哼着不知名的歌谣。

把这群原本要杀头的山匪救出来后,带着人一路跑,一路劫,最后带大家重回这伤心地,随后这少年就不管大家了,找了棵秃头树,爬到树顶坐在树枝上,腿一晃一晃的也不管众人。

“大师兄,熊二,四娘,五叔,六郎,小七,你们都在哪里啊,我受不了啦,二师兄不是人啊,那就是个魔鬼,魔鬼!”

如果柳新在这,就会认出这少年就是狗三儿,仲飞飞。也不知道他选择了什么路,如今一副乞丐模样,还带人劫大牢,要是被抓住,那可是砍头的重罪。

就在仲飞飞忧思惆怅之时,山匪中间推举出几个德高望重的,来到树下,恭敬地打量着仲飞飞,其中一个中年大汉赤膊上身,露出了健壮的疙瘩肉,他朝仲飞飞喊道:

“三爷,三爷!”

仲飞飞的思绪被打断,没好气地朝下面喊道:“嚎什么嚎,没见你三爷正在思考么!”

这一声怒喝,底下众人作鸟兽散。

“真是的,二师兄为啥让我来当这个山大王,我不想当山大王啊!”仲飞飞苦恼地躺在树枝上,他口中的二师兄自然是大家的二师兄杜元晋。

也不知什么缘由,杜元晋让仲飞飞带着几个隐秘调查组的精锐,将这群被打散的山匪重新聚拢起来。

今日是劫牢,明日他还要去劫狗大户,似乎都是汉中附近的地界上,和陈家有关系的人,以往靠着巴结陈家为祸一方,现在陈家倒了,树倒猢狲散,这群人因为没啥油水,被左鉴忽略了,而杜元晋却派仲飞飞捡起来。

仲飞飞当然是不愿意的,可是他这小胳膊小腿地拗不过二师兄粗壮的大腿,只能无奈地来了。

在远处,劫后逢生的一群山匪虽然饿着肚子,却都心情很好,几个人围在一起,竟开始比较起各家牢房的优缺点来,甚至还要排出一个最佳牢房。

见仲飞飞不管他们,众人的声音越来越大,有的人说嗨了还要起来热舞一段,虽然他以为自己是在打拳,但在仲飞飞眼里,这就是野猪跳舞。

“一群乌合之众大老粗,带队伍可真累啊!”仲飞飞收回目光,叹息一声后,闭上双目,渐渐进入了梦乡。

夜黑风高凉爽之时,汉中府城以西三十里,杜元晋在这夜风凉爽之中,终于得偿所愿,将那红色的狐裘拿了出来,披在肩上,傲立山头,颇有一副逼-王风范。

足足站了本个时辰,装完-逼的杜元晋满头大汗地下了山坡,极为珍重地将狐裘放入一个精美的盒子里,然后对捧着盒子的柴俊凤道:

“回头有空,你帮我把刚刚那个场景画下来!”

柴俊凤除了有个百事通的外号,还有一个小范围流传的外号,叫画中仙,一幅丹青画的是极好的。

柴俊凤一脸苦笑,但又不得不答应下来。

然后他问道:

“二师兄,为什么我们要从汉中府撤出去,不是说重新布置的么?”

拿手帕擦汗的杜元晋摇了摇头道:“汉中已经没有价值了,留下来又费钱又费力,最终不一定讨得到好。还不如及时止损,另投他处。”

“那我们这是要去哪里?”柴俊凤一脸担忧,他来这位二师兄手下时间不长,但后者虚无缥缈的行事作风令他颇为头疼。

杜元晋举起捏着手帕的手,指向西方。

“西域?”柴俊凤一脸诧异,那里地广人稀,别说人了,畜生也没几只,过去干嘛?

杜元晋摇头,在柴俊凤一脸呆滞的目光中,嘴唇勾起:“我们的目标是,极西以西!”

这个夜里,有些人注定很忙碌

一匹快马连夜到了北军都督府,北军都督府设立在延绥延安府,距离边关延绥边镇不过百余里。

北军都督府是十二个时辰办公的,时时刻刻都有人值守,这匹快马到了北军都督府门口就被拦了下来,他在入城时凭借手中令牌就被直接放行,但在北军都督府门口这块令牌却不好使了。

门口看守通传之后,许久才有人来接,这骑士已经骑了数个时辰的马,沿途驿站换了三匹快马,马没事,他快废了,就算是老骑士,现在胯下也应该已经磨烂了。

双脚分开,用一种怪异的步伐走入北军都督府,今日当值的是都指挥同知翁炳良。

翁炳良是个不折不扣的武夫,长得五大三粗,胡子拉碴,一双虎目如铜铃一般,此时正在值房内擦拭着自己的宝刀。

见这人脚步,翁炳良就知道他连续骑了数个时辰的快马,知道是急报,也就放下刀,走出书案,来到这人面前,手一摊,表示东西快拿来。

但是这骑士却摇了摇头,道:“我有急报要见都督,没有信笺,是口头传话。”

翁炳良皱了皱眉道:“谁让你传话的?”

这骑士犹豫片刻,见翁炳良神色越发不善,便道:“是班指挥使!”

翁炳良怪异地看了这骑士一眼,这家伙莫不是傻了,但他养气已有数月,这是都督嘱咐他的,遇事要冷静。

“既然是他,有什么口信报给我也是一样的!”

这骑士犹豫不决,他知道眼前这人是都指挥同知,品级上高了班指挥使两级,官大一级压死人,莫说两级了。

翁炳良最是烦这种犹犹豫豫的人,他现在犹豫,难道等会就不用说了么,既然一定要说,那你还犹豫个鸟!

一手劈胸,直接拎起这可怜的骑士,在骑士恐惧和不解中,翁炳良将其举过头顶,用力晃了晃,然后丢到了地上,本就腿软的骑士一下子摔在地上,暂时爬不起来了。

“呼,遇事要冷静!”翁炳良先劝慰了自己一句,然后冷笑着说道:

“我刚刚就是看看你脑子里是不是进水了!现在看来,应该没进,那你还在犹豫个鸟,快把口信告诉老我!”

这骑士已经被吓尿了,顿时就将口信说了出来,谁料听完口信后的翁炳良脸色竟是一下子垮了下来,这骑士下意识的朝后挪了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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