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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、女之耽兮士之耽兮

乐萍最终嫁了良人,她结婚的时候我哭成泪人。乐萍爱情太坎坷。

认识乐萍时我大一。她是我寝室室友的朋友。突然某天寝室就来了一个貌似《都是天使惹的祸》时期的李小璐的女生,来我们寝室的原因也很奇葩:养伤。养的伤也是非一般的伤:刀伤。自己给自己割了脉放了血。

当时的我百思不得其解,开始对她充满了鄙视,觉得女孩都该是骄傲的公主,不说众星捧月,至少犯不着为任何一个男人要死要活,一哭二闹三上吊。我觉得很可笑。而且乐萍那么漂亮,我更想不通,一个勾勾手并不差男人的超级美女会为一个男人做这种事。而且那男人我见过,简直不知道怎么形容。在大多数人看来,他们的搭配叫美女与野兽,或者说话糙一点: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了。当时的我就是这样的感受。当时从未谈过恋爱的我完全不能理解。

出于同情,也出于礼貌,我觉得人家好歹是在这里养伤,于是我不时地买一些鸡汤、排骨、鱼之类的给她喝,她也欣然接受,然后我们便开始了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。

她说好羡慕你,无忧又无虑,你长得这么像蔡琳,其实挺漂亮,怎么会没有为情烦恼?

我笑笑,觉得我一辈子都不会为情烦恼,单身狗却快乐得不行。

那时候我们寝室很“热闹”,乐萍养伤,我上铺的女孩失恋,几瓶二锅头就整进肚子了,对面又一个女孩谈了许久的男朋友,可男朋友却爱上了网友,原因就是那女网友肯上床,对面女孩认为最美的必须留给新婚之夜。那时一到晚上就各种哭。

乐萍白天还正常,晚上就开始各种“疯”,各种想不通。

那男人开始追逐她时乐萍完全看不上他,无论长相各方面,男人坚持了两年,各种嘘寒问暖,后来乐萍同意了,在一起几天后就要上床,乐萍也同意了,同居两个月,觉得没新鲜感了,大街上对乐萍提出分手。

乐萍气得拿起随身携带防身的刀就对自己的手腕来了一刀。男人送到医院,从此跑得更快。后来才知道,这男人会追逐各种美女,然后搞定,全部当集邮,从来不走心,要的只是和各种女人在一起时的快感,上床的快乐。用现在的话来说是pua,乐萍被套路了。

后来的乐萍没有爱,只是感觉屈辱与不甘,那是青春年华,那是第一个发生关系的男人。

女人有时总在不知不觉中失去第一次,而女人愿意如此时,大多数男人会告诉女人,一辈子永远只爱她一个人。男人的欲是欲还是爱,只有男人才真正清楚。女人总用耳朵来恋爱,男人一说女人就信,却不明白男人在床上说的话没有任何参考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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