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一个四面环山的山坳里,有一个仅有十几户人家的小山村,在村子的东南角,有一个破旧不堪的茅草屋。这间茅草屋离村子其实有些远,因为它是十几年前才建在这里的,也就是说,这间屋子的主人,其实是个外乡人。
现在,这间屋子的主人就懒懒地躺在她木质的躺椅上,闭着眼睛悠闲地晒着太阳。
沐汐玥,二十一世纪医术高明的顶级特工,在一次去出任务的途中,她所乘坐的飞机突然失事,到死她都不知道那次事故是不是有人陷害的。而当她以为自己必死无疑的时候,睁开眼睛却发现自己就躺在这间茅草屋的木板上。她反应了半天才发现是自己狗血的穿越了!穿越也就罢了,她发现这间屋子连基本的遮风挡雨都算不上,而屋子的陈设就更不用说了,一张当做床的木板,木板上一床时刻透着霉味的被褥,屋子中央一个三条腿的桌子,两把摇摇欲坠的椅子。其余就没什么值得细说的了。沐汐玥醒来的时候浑身无力,肚子已经饿到不会叫了。难不成,原主是被活活饿死的?她虽然继承了原主的记忆,但是根本没有什么有效的信息,因为这原主本就是个痴傻的人,只知道自己叫沐汐玥,有个老婆婆会隔三差五来给她送点吃食,她好像从记事起就在这生活了。老婆婆待她也不好,基本都是两三天才给她送一次饭,也只是保证她不会饿死罢了。这次大约是好几天没来给她送吃的了,一个大活人居然被饿死了!
沐汐玥对这些其实一点兴趣也没有,既然老天爷给了她重新活着的机会,她当然不能浪费了。好不容易不需要过枪林弹雨的日子,当然是要好好享受这种难得一遇的慵懒生活。对于一个常年混迹在恶劣环境的特工,在这种地方吃饭什么的,自是难不倒她。但是,她还不能明目张胆地出去打猎捕鱼,她可是想一直用这种痴傻的表象好在这安静地混日子呢。更重要的是,她总是觉得自己被什么人监视着,她的直觉是很准的,过惯了刀口舔血的生活,她对危险的直觉不知道救了她多少次了!所以,她每次偷着出去都要避开监视她的人。
她就这样懒懒地在这个小山村生活了两年了,如今这个身体也有十六岁了,这两年原本骨瘦如柴的小身板被沐汐玥好吃好喝地养得皮肤白嫩,身材也玲珑有致,只是她不知道自己长得什么样子,不过也罢,她对这些向来不关心,主要是懒得关心。那个老婆婆仍然会隔三差五地来给她送饭,从她恶劣的语气中,沐汐玥发现原主应该是富贵人家遗弃的孩子,而这个老婆婆是派来照顾她的,主家的意思大约也是不让沐汐玥饿死就行了,谁曾想,两年前原主就被这个可恶的老婆婆饿死了。不过这些都跟沐汐玥没什么关系了,她不在意,跟自己也没关系,等她过够了这种懒散无聊的生活,自会悄无声息的离开,再改头换面过上自己喜欢的生活。
这不,今天她又懒懒地在躺椅上晒了一整天太阳,直到日落西山,她才不情愿地起身,伸了个懒腰,双眼无神地打量了一下四周,才缓缓进屋了。
一进屋,她反身就将门关好,眼眸中也恢复了神采。她总是这样小心翼翼,不仅是做给暗中监视她的人看,也是怕突然有人造访看出破绽,虽然这两年根本就没有除了老婆婆以外的人来看过她。
屋里还是有一盏小油灯的,这还是她来到这里以后给自己置办的。其实这两年来她默默为自己置办了许多东西,无非是想让自己过的好一些罢了。但是白天她的东西都是藏在她捡的破木箱里,只有到晚上只有她一个人的时候才会拿出来。就比如她现在就已经将那块上好的狼皮铺在了床板上,那可是她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,拖着瘦弱的小身板,废了好大的功夫才杀死的狼。不得不说,沐汐玥来这里没几天就给自己打了一个骨质匕首,打猎也好,防身也好,总之这把匕首已经陪伴了她两年了,而现在,这把匕首已经隐隐泛着暗红色嗜血地光芒。沐汐玥对她这把匕首可是满意的很呢,无论白天黑夜,她都随身携带。
就在她刚刚将灯熄灭,准备走向自己的床板的时候,她突然头皮一紧,直觉告诉她有人靠近,突然,一股血腥味首先混进了屋内的空气,刹那间,一道黑影就从窗户飞快地翻身进来了。沐汐玥手中已紧紧握住了那柄匕首,一道凌厉的剑风掠过,一柄泛着寒光的长剑就抵在了沐汐玥的颈间。来人双眸微眯,沐汐玥看不清他的容貌,但能透过月光看到他发亮的双眸,那双眸子如猎豹一般冷静,嗜血,不要以为是他不舍得杀掉沐汐玥,而是在他出剑的瞬间,沐汐玥的匕首快速地刺向了他的下面。她敢保证,如果来人敢划破她的脖子,她就有能力让他下半辈子无能力!
他们就如此僵持了一刻钟的时间,来人的呼吸越来越急促,眼眸中也有些许迷离。沐汐玥快速打量了一下来人,见他脚下已经滴了一大片血。“如果不想死,就放手!”沐汐玥声音冷清,她皱着眉一脸不爽。她有一种直觉,这人会毁了她这美好慵懒的生活!
来人毫无预兆地将长剑收回,同时,沐汐玥也将匕首插回了腰间。就在此时,来人的长剑突然掉地,而后“噗通”一声,他就直挺挺地趴在了地上!沐汐玥就蹲在他身边,双眼微眯,打量了他许久后,才叹了口气去她的小箱子里拿出了简易的包扎工具还有一些药物。她是一个医者,又是一个特工,工作性质决定了她的生活态度,所以她拥有这些东西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。
不要以为她那么好心救这个来历不明的陌生人,她打量了许久其实是在思量,是杀了他来得简单呢,还是救了他让他滚蛋来得简单呢?看他的穿着,虽说一袭黑色劲装,但那上好的绸缎还是会暴露些什么的。如果死在自己手里怕是自己平静地生活从此就离自己远去了吧。如果救了他,他又恩将仇报起来杀了自己怎么办?“真是麻烦!”她边撕他后背的衣服边嘟囔着。
当她将此人的衣服完全撕开,才发现他后背有好多伤疤,有新有旧,最让人无法忽视的,就是斜斜砍过他整个背部的一道还汨汨流着鲜血的伤口。“身材还是蛮有料的嘛!”沐汐玥嘴角微扬,快速地在他伤口周围用烈酒擦拭,这医疗条件缝合是不可能了。没办法,她只能拿仅有的草药捣碎了熬煮,然后将熬煮好的药材全部敷在他伤口的周围,最后拿干净的布条紧紧地缠好。
做完这一切,她气喘吁吁地跌坐在地上,她知道,在没有消炎药的这个时代,这么重的伤,一定会发炎,今天晚上他一定会发烧。已是深夜,她叹了口气,又啐了他一口“麻烦!”,便拿狼皮将他盖住,飞身向山上而去。她记得,南面的山上有可以消炎退烧的药材,而且还要找些吃的回来。本来她晚上也会出来找吃的,因为监视她的人晚上一般也就回去睡觉了,谁会没事二十四小时盯着一个傻子呢?
不一会儿,她就拎着两只野鸡和一把药材回到了住处。她先将药熬在一旁的小炉子上,然后去角落里处理那两只鸡。等药熬好了,她也将鸡处理好了。她将药倒出来,又将一只野鸡扔进去熬煮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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