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忆里的原身父母长得就不错,她能长成这样也不算奇迹。
楚宁歌将脸靠近铜镜,忍不住左右侧脸仔细端详,感叹道:“居然真的一点毛孔都没有耶!这么漂亮的美人,明明可以靠美貌,你却偏偏干尽傻b事,你说你蠢不蠢?”
楚宁歌上辈子是个大庆油田,鼻翼两侧毛孔粗大,扑上粉,还不到两个小时就是一脸油光,那时候她就非常羡慕人家没有毛孔的肌肤。
没想到这辈子居然让她捞着了一个。
忍不住捏捏脸蛋,这满满的胶原蛋白,手感真好,难怪人家都说十八的姑娘一朵花。
换了张脸,还年轻了十岁,不错不错。
就是额头上的伤口必须要处理了,否则要是留了疤,那得多遗憾!
翻箱倒柜的想要找到一块可以包扎伤口的布条。
才发现原主的衣服,不是大红大紫大绿,就是老气横秋的颜色,也不知原主这都是啥审美,华而不实,看上去还啰里吧嗦的。
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件看上去比较干净的纯白里衣,还是滑溜溜的丝质料子。
翻到最下面,发现有几方丝质帕子和一条格布方巾,这条方巾倒感觉像棉麻的。
抖了抖,大小还可以,看上去也算干净,了剩于无,就它了!
不包扎一下,她怕感染,要是在这个年代感染发烧,她觉得小命能不能留住,就得全看天意了。
额头上的口子还真挺大的,估计有四厘米长,这种情况按道理应该缝针的,现在没那个条件,也只能清理一下伤口,将就着包扎上。
咕噜噜~~
楚宁歌揉揉胃部,本来有点饿过劲的肚子,又开始唱空城计了。
原主不会做饭,跟着赫兰夜来到这里三年多,就没有自己做过饭,本来跟着她的还有一个小丫鬟,那小丫鬟倒是个忠心的,总喜欢规劝原主行为作风。
可原主嫌她啰嗦,一年前,原主手头不宽裕,就把她发卖了。
之后的日子原主都是买着吃,唯一的一次做饭,还是给赫兰夜下药。
原主受不了岭南的生活条件,想要尽快离开,但二皇子交代的事情又一直没有办成,所以她又瞄上了赫兰夜的房间。
因为赫兰夜从来不准原主进入他房间,她就觉得肯定有猫腻。
却从没在自身上找过原因,就依她平日的作风,赫兰夜没直接将她打出去,那都是他心胸宽阔。
一日,经常给赫兰夜送野味的猎户送来一只山鸡和野兔,她就觉得机会来了,十分殷勤的主动请缨要给大家煲鸡汤。
杜魁是个大老粗,平日里做出来的食物仅限于能熟。
想着主子自从来到这里就没吃过几顿好的,见到原主主动请缨,只想着后宅女子虽然不怎么下厨,但煲汤总会那么一两样的,以前在镇北王府的时候,王妃和表姑娘也总喜欢送些亲手做的汤汤水水。
哪曾想她会趁人不备下药?
一大把巴豆磨成的粉,直接下到鸡汤里,把原本活蹦乱跳的几人全部干翻了,其中就属杜魁喝得最多,直接拉虚脱了,险些去了半条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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