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回头取两罐,派人送去给恒哥儿。”
    庄伯为难起来,“老爷,少爷应该不会要的,您有何苦?”
    庄先生面上一伤,“罢了罢了,不送就不送。”
    天黑后,姜苗恋恋不舍的回去了,临走之前带走了一只野兔子.
    李丰年尝过鹿肉的味道后就一直念念不忘,即便他是身家过亿的富豪,想要吃一口鹿肉也是十分困难的。
    可惜山里的鹿十分的狡猾,打过几次后就不怎么下山了,之前胡猎户倒是发现了几只,可惜没打到,天色晚了一时半会也找不到野鹿,洛廷烨干脆让姜苗用兔子充数。
    “这不好吧,李大哥要的是鹿肉,你给他兔子肉,他会不会不高兴?”
    洛廷烨和李丰年一直都有写信,他想吃鹿肉完全是为了一己私欲,若是让他得逞了最后吃苦的还不是他妹妹。
    “你告诉他,下次再给他带,回去以后记得好好的学习,另外记得帮我找书。”
    姜苗满口答应下来,忍不住抱住了洛廷烨。
    要不是眼看着到上完课的时间,她还想再赖一会儿。
    姜苗一走,洛廷烨就有事离开了河湾村,夜半子时才回来,刚进村子就被人偷袭了。
    对方出招凌厉,一度让洛廷烨怀疑是他弟弟派来的人,可交过几次手后,洛廷烨发现对方似乎并没有要杀他的意思。
    洛廷烨猛地退后几步,躲开了对方的横扫,质问道:“什么人,为什么要动手?”
    黑暗中,对方并没有回答,出拳迅速,疾如闪电,打出了一道残影,掀起了阵阵狂风,令人胆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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