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们怕真的要不回来了。
    “明善姐姐,快出去看,有人正在教堂门口闹呢!”
    我被两个看热闹的修女拉着出去看。
    有村民来要曾经被他们亲手丢弃的孩子了。
    那个女孩十三岁了,她该回家学着帮父母干活了。
    怎么能坐在明亮整洁的教堂里读书呢。
    她的兄弟都还没钱读书呢,怎么能放着男孩不去读书让一个迟早成为别人家媳妇的女孩读书?
    天底下没有这样的道理。
    她的父亲气势汹汹要跟教堂的执事争夺女孩,她的母亲坐在地上又哭又闹。
    她的兄弟冷眼帮腔:“家里那么多活儿等着人干,凭什么她这么好命待在教堂享清福,至少也要让她回家,干活!”
    从小被告知是孤儿的女孩忽然一夜之间添了许多的“骨肉至亲”
    ,面目狰狞的骨肉至亲以咄咄逼人的架势想要带走她。
    教堂平时是不准村民进的。
    我以前还觉得这规定多少有些冷血了,可怜这些小姑娘一年一年见不到亲生父母。
    这一瞬间,我突然庆幸起来教堂有这样的规定。
    正是因为这规定,让那些遗弃孩子的村民无法进入教堂从小给孩子灌输“我其实是你的亲生父母,不得已才把你送人”
    种种的言论。
    那些村民异常地“团结”
    ,渐渐长大的女孩在他们眼中已然不是瓦片,是值钱的金疙瘩,是可以被嫁出去获得利益的存在。
    他们今天帮着老董家把闺女要回来,明天村民就能帮着他们把女儿要回来。
    至于教堂神圣不可侵犯?
    他们又不信奉外国的神,才不顾忌这些。
    神父高举着纯银十字架高声斥责。
    穿着黑绸修女长袍的温莎小姐在主教地陪同下姿态优雅地走出教堂。
    她的祷告结束了,这群人像苍蝇一般聚集起来挡了她的路,美丽而冰冷的面容上扬起一抹不愉。
    神父忙走过去为她解释原委。
    她听完冷漠抬眼,勾起一个无不嘲讽的笑容。
    命令身边的保镖将那群村民赶了出去。
    为了防止村民寻衅闹事,接下来的半个多月,教堂附近都安排了持枪的保镖。
    关于温莎小姐……
    说来也巧,她也是我捡到送送的那一年来到的圣心大教堂。
    抱歉,我私心地给那孩子取了名字。
    我叫他送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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